在台灣,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對於勞工的工資、工時及加班費等都有明確的規定。了解這些規定不僅能保障勞工的權益,也能幫助雇主合法合規地管理勞動成本。本文將詳細介紹勞基法下的時薪計算方式,並涵蓋正常工時、延長工時(加班)、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的工資計算。
正常工時計算
根據勞基法第30條及第36條規定,勞工的正常工作時間如下:
- 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
- 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 每7日內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時薪計算公式
勞工的時薪計算方式為:
$$
\text{時薪} = \frac{\text{工資}}{\text{每月總工時}}
$$
例如,若某勞工的月薪為36,000元,且每月總工時為160小時,則其時薪為:
$$
\text{時薪} = \frac{36,000}{160} = 225 \text{元}
$$
這裡的工資包括底薪、各種津貼及獎金等[1][3]。
延長工時計算(加班費)
根據勞基法第32條,雇主可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延長工時,但需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遵守以下規範:
- 每日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小時
- 每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
平日加班費計算
平日加班費的計算基準如下:
-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第9、10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以上
- 延長工作時間至第3、4個小時(第11、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以上
例如,若某勞工的時薪為183元,則其平日加班費計算如下:
- 第9、10小時加班費:$$183 \times 1.33 = 243.39 \text{元}$$
- 第11、12小時加班費:$$183 \times 1.66 = 303.78 \text{元}$$[3][5]
例假日及休息日加班費計算
根據勞基法規定,例假日及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
- 例假日加班第1~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又1/3以上
- 例假日加班第9小時以上,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倍
- 休息日工作時間第1~8小時,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加給1又2/3以上
- 休息日工作時間第9小時以上,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加給2又2/3以上
例如,若某勞工的時薪為183元,則其例假日及休息日加班費計算如下:
- 例假日第1~8小時加班費:$$183 \times 1.33 = 243.39 \text{元}$$
- 例假日第9小時以上加班費:$$183 \times 2 = 366 \text{元}$$
- 休息日第1~8小時加班費:$$183 \times 1.67 = 305.61 \text{元}$$
- 休息日第9小時以上加班費:$$183 \times 2.67 = 488.61 \text{元}$$[3][5]
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
國定假日依法為休假日,勞工應休息不需出勤上班。若雇主經過員工同意在國定假日上班,依照勞基法第39條規定,加班費要加倍發給,也就是說只要員工有出勤,老闆就額外多給1天薪水當作加班費。
例如,若某勞工的時薪為183元,則其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如下:
- 國定假日加班費:$$183 \times 2 = 366 \text{元}$$[5]
勞基法時薪計算常見問題
1. 基本工資「時薪」是否包含例假與休息日的照給工資?
依勞基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並應由雇主照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也就是說,雇主仍應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及休息日工資[2]。
2. 基本工資「時薪」為何不考慮折入國定假日之工資?
勞基法有關國定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當天出勤者依現行法令本可取得加發一倍之工資,若一律折入現行12日國定假日後,將使無出勤義務者額外取得工資,對勞工權益反有減損[2]。
3. 按時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時,其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
按時計酬者係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以不低於183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基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2]。
結論
了解勞基法下的時薪計算方式對於勞工和雇主都是至關重要的。勞工可以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而雇主則能合法合規地管理勞動成本。希望本文能幫助您更清楚地了解如何計算正常工時、延長工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的工資。
常見問題
- 勞基法下的基本工資時薪是多少?
- 現行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83元[4]。
- 如何計算平日的加班費?
- 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以上;延長工作時間至第3、4個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以上[3][5]。
- 例假日和休息日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 例假日第1~8小時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以上,第9小時以上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倍;休息日第1~8小時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又2/3以上,第9小時以上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又2/3以上[3][5]。
- 國定假日加班費如何計算?
- 國定假日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2倍[5]。
- 如何計算每月總工時?
- 每月總工時為每週工時乘以每月的週數。例如,每週工時40小時,每月4週,則每月總工時為160小時[1][3]。
希望這些資訊能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勞基法下的時薪計算方式。
Citations:
[1] https://www.goface.me/zh-TW/blog/zh-TW/b35.html
[2]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180/28182/28188/29022/post
[3] https://laws010.com/blog/labor-dispute/work-overtime/work-overtime-02/
[4] https://labweb.mol.gov.tw/daily/index.html
[5] https://www.518.com.tw/article/2238